1.旨揭計畫之「分項計畫二:設置失智據點」,主要提供失智服務對象照護(含疑似及確診失智症者)及家庭照顧者支持,辦理認知促進、延緩失智及照顧者照顧訓練課程等,且每周開設服務時段須達2全日加1半日。
2.本市113年預計招募31家失智據點,有關計畫內容及推動方式等可逕至衛福部公告之113年申請作業須知(網址:https://reurl.cc/KXGXqm)下載。
3.本次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時間:113年2月5日(星期一)9時30分至12時。
(二)地點:本府衛生局402會議室。
4.如有疑問請洽本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聯絡窗口,電話:(03)3340935分機2707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