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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集合住宅H-2類別建築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檢查申報項目缺失改善原則

  • 發布單位:使用管理科
  • 聯絡人:徐佳琳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111~6113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去(112)年12~15層集合住宅首次納入應辦理公安申報範疇,為逐步加強集合住宅公共安全管理,今(113)年起8~11層集合住宅每3年也要辦理1次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作業。惟接獲社區及檢察機構反應防火門等檢查項目檢討標準尚待釐清,以致未能辦理申報作業,為確保集合住宅建築物公共安全,本處提列集合住宅公安申報檢查常見缺失樣態提起研議,以供社區及檢查人據以辦理公安申報及改善作業,詳見附件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