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健檢
公告「105年度桃園市既有住宅耐震性能評估補助計畫」
依據: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行政院105年4月29日核定「安家固園計畫(一百零五年至十百一十年)」及內政部105年6月4日訂頒「既有住宅耐震安檢經費補助執行要點」。
執行機關:桃園市政府建執管理處
執行項目:補助中華民國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私有合法建築,或經執行機關認定可進行耐震評估之私有合法建築,且供住宅使用之戶數及樓地板面積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詳細評估作業。
受理補助期間:自本計畫發布之日起至本年12月31日止。
(更多詳細內容及申請書下載,請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