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地球
  • 城市

城鄉建設-申請指示(定)建築線時該檢附什麼文件?(1001-20090605-00015)

  • 發布單位:建築管理處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依「建築線指定申請書」應附以下文件:
1.建築線指定申請書(表格)。
2.委託書(如有切結事項應檢附)。
3.地籍圖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正本或電子謄本)。
4.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都市計畫內土地檢附)。
5.依現有巷道或私設通路辦理指定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6.基地位置圖 (都市計畫內:以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圖標示基地位置)
(非都市土地:以位置圖標示基地位置))。
7.樁位圖(都市計畫內以公告之樁位圖標示基地位置)。
8.應檢附照片取景示意圖及現況照片(標示完整基地位置)。
9.建築線指定圖(地籍圖套繪計畫圖及現況實測圖套繪計畫圖)。
10.現況實測圖(依□編號道路□計畫道路未開闢□現有巷道辦理指定者,應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檢附實測圖並由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簽章)。
11.檢附套繪圖(套圖室影印)。
1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