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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請提供選舉廣告物設置相關規範資訊?

  • 發布單位:建築管理處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有關競選廣告物設置,可參考「桃園市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設置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一、設置時間:投票日前30日。
二、設置地區:得於桃園市政府公告指定之地區內設置。
三、清理時間:投票日當日夜間十二時以前移除競選廣告物(含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