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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含範例(即安維辦法)

  • 發布單位:施工管理科
  • 聯絡人:營造業組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102或6103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為規範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於本市設立之營造業,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及第48條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即安維辦法)報請本處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