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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增/減編門牌變更戶數辦理簡易報備作業說明

  • 發布單位:建照科
  • 聯絡人:建照科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101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一、建築物增/減編門牌變更戶數,倘皆符合下列3項情形,得以報備方式辦理,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惟應符合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一)未涉及室內裝修、用途變更。
(二)與原核准使用執照圖說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相符者。
(三)門牌減編後,各戶均有獨立出入口。

二、符合前揭規定,以報備方式辦理增/減編門牌變更戶數之建築物,申請人應備齊下列文件,報請本府備查:
(一)申請書
(二)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三)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
(四)相關圖說
1.原核准使用執照圖說或合法建築物現況圖說。(原有圖說查無存檔或合法建築物應由建築師參照地政事務所之保存登記及現況製作圖說)
2.門牌增/減編後圖說(應標示範圍面積)
(五)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