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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建築基地設置雨水溢流貯集滯洪設施完竣查驗辦理說明

  • 發布單位:施工管理科
  • 聯絡人:施工科使用執照承辦人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102~6103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41條第1項第6款」、「桃園市建築基地增設雨水溢流貯集滯洪設施審查及查驗收費標準」、「 桃園市建築基地增設雨水溢流貯集滯洪設施容積獎勵辦法」、「桃園市建築基地增設雨水溢流貯集滯洪設施審查及查驗辦法」規定辦理。 

二、請於建築物竣工初掛使用執照後,洽使用執照承辦人辦理。

三、查驗申請書、作業流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