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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衛生局112年度「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長者健康促進站」申請作業須知
發布單位:
公寓大廈科
發布日期:
112-02-13
截止日期:
112-12-31
提供單位:
建築管理處
詳細內容: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申請須知重點如下:
(一) 申請資格:社區立案單位,例如合法立案之醫療院所、衛生所、學(協)(公)會、大專院校、社企團體、宗教團體及社區管委會等。
(二) 計畫目標:提供長者健康促進課程及營造互動關懷的長者友善社區。
(三) 辦理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至112年11月23日。
(四) 計畫申請須知公告於本府衛生局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網址:https://dph.tycg.gov.tw/home.jsp?id=14&parentpath=0,1)
三、本案係指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另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本計畫以不重複申請長照基金所提供之服務項目為申請原則(例如長照C據點及失智據點等不得重複申請),以避免資源重複。
二、 旨揭計畫申請須知重點如下:
(一) 申請資格:社區立案單位,例如合法立案之醫療院所、衛生所、學(協)(公)會、大專院校、社企團體、宗教團體及社區管委會等。
(二) 計畫目標:提供長者健康促進課程及營造互動關懷的長者友善社區。
(三) 辦理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至112年11月23日。
(四) 計畫申請須知公告於本府衛生局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網址:https://dph.tycg.gov.tw/home.jsp?id=14&parentpath=0,1)
三、本案係指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另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本計畫以不重複申請長照基金所提供之服務項目為申請原則(例如長照C據點及失智據點等不得重複申請),以避免資源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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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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