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4月3日地震即啟動第一階段「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考量震後技師、建築師鑑定為緊急協助服務,階段性任務已告一段落,於4月17日已截止受理震後結構巡檢服務,讓專業回歸協助居民安居工作。
後續如結構梁、柱受損嚴重,請善加利用市政信箱檢附受損照片,將交由技師、建築師判斷後再評估是否派員。
經技師、建築師判定張貼紅色、黃色危險標誌建築物,所有權人須限期提出修繕、補強或拆除之計畫報本府憑辦,逾期限未提出陳述意見改善者,本府將逕依上開規定裁處,倘完成修繕或補強者應報本府經專業技師複查評估無危險之虞者,始得解除危險標誌,恢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