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照科
建築工程之建造執照、雜項執照及拆除執照核發及建照執照預審,核發使用執照用途變更、室內裝修許可,分(併)戶申請,建築線指示,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查核,建築師管理與懲戒業務,山坡地開發雜照審查及廣告物管理。
施工管理科
建築工程施工勘驗與管理、使用執照核發與竣工勘驗、營造業登記管理、建築爭議事件審理及損鄰申復處理、營建剩餘資源處理場之營運管理、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與管理等事項。
使用管理科
執行違規使用及危險建築物之處分、緊急維護工程或拆除工程;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抽複查、妨礙風化場所及公共安全場所之安全檢查、昇降設備管理、機械遊樂設施管理、建築物耐震評估及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工程推動及查驗等事項。
公寓大廈科
公寓大廈管理計畫之擬定、共用設施修繕維護工程之補助、公寓大廈事務管理組織輔導與督導、爭議調解等事項。
拆除科
違章建築(違規招牌廣告)之查報、認定及拆除、違建法規修訂及強制執行等事項。
企劃科
各項建築管理業務推展、工程綜合規劃及督辦考核、專案企劃與管理、資訊管理、媒體經營、統籌年度相關預算編列、經費執行控管、中央補助計畫及建築工程案件協調窗口等事項。
秘書室
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與資訊、法制、公關、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會計室
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
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