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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6 ~ 7層之H-2組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施行日期

  • 發布單位:使用管理科
  • 聯絡人:羅威麟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111~6113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公告「本市6 ~ 7層之H-2組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施行日期。

依據:建築法第77條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5條附表一備註第三點。


本市6 ~ 7層之H-2組別建築物,每四年應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實施期程如下:

(一)93年1月1日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 於申報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前(第一季)完成檢查及申報。

(二)92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於申報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前(第一季)完成檢查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