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地球
  • 城市

105年度桃園市公寓大廈修繕補助,提前自5月16日起開始受理,社區公共安全更加完備!

  • 發布單位:使用管理科
  • 聯絡人:公寓大廈管理科各區承辦人員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6113~6114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關心本市公寓大廈及老舊社區安全問題及居住品質,特修訂「105年度桃園市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市長鄭文燦表示公寓大廈及老舊社區修繕補助計畫是桃園市政府首要推動的重要計畫,因為公寓大廈社區是市民居住生活的地方,在發展都市現代化過程,要讓桃園市變得更美、更好、更宜居,政府必須同時與民間單位共同攜手合作。
建築管理處表示,為提升整體社區居民環境品質,補助項目除保留往年一般外觀修繕、結構體漏水改善工程到防水閘門及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簡稱AED)外,因應高齡化社會,增加屋齡15年以上裝設電梯補助,每案最高可補助150萬元,另為落實節能減碳打造智慧城市,增加節能燈具及既有建築物之智慧綠建築功能改善設施補助(如結合市民卡門禁管制),每案最高可補助20萬元,全方位鼓勵公寓大廈社區自主修繕及添購安全設備,以營造優質的居住環境,更盼藉由逐年編列更多的補助經費,鼓勵公寓大廈社區定期自主修繕公用設施,除達成維護公眾安全,改造美化市容的正面效果外,也讓社區住戶住得更安心,創造民眾、社區與政府三贏的願景。
建築管理處表示,今年編列8000萬供社區申請,修繕補助期程提早於5月16日起即可申請,申請截至11月15日停止受理,符合資格之管委會可在受理期間 向建築管理處公寓大廈管理科申請,但如期限前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修繕補助相關申請辦法、表格及填寫範本可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網站瀏覽下載(上網路徑-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業務資訊 > 公寓大廈管理業務 > 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公寓大廈管理科,連絡電 話:03-3322101轉6113~6114。

105年度桃園市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畫補助內容及項目如下表(得併案申請補助):

申請項目
使用執照取得年限
補助金額
申請對象及申請限制
一般修繕
3年以上
有大、中、小型社區之區分(最高補助上限6、4、2萬元)
管委會,每2年申請一次
屋頂平台、外牆漏水、地下室外牆漏水、建築物外牆磁磚剝落維修
10年以上
有大、中、小型社區之區分(最高補助上限20、15、10萬元)
管委會,每5年申請一次,以實際金額之二分之一為限
*防水閘門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簡稱AED)之設置
未限制
2萬元
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申請次數僅限一次
增設電梯
15年以上
每部不超過150萬元,每一管理組織補助總額不得逾新台幣1,000萬元
管委會,以不超過實際修繕支出金額之二分之一為限
節能燈具、市民卡門禁管制
無年限限制
有大、中、小型社區及管理負責人之區分(最高補助上限20、15、10、5萬元)
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申請次數僅限一次,修繕支出金額之二分之一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