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自明(112)年起,本市12樓~15樓之集合住宅應辦理公安申報,檢查申報費用以及防火避難設施設備改善費用,均可申請補助。管委會可於今年11月30日前向建管處申請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查詢電話,公寓大廈科:(03)3322101#6708~6711。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名冊,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https://www.cpami.gov.tw/,點選「建築物公共安全」/「一般民眾」/「公司/機構證照資料查詢」/「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標準機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