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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營建署函請配合更新「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換證回訓講習計畫」核心課程教材,並協助宣導統計法第14條第3項及第23條規定

  • 發布單位:公寓大廈科
  • 聯絡人:鍾松庭
  • 聯絡人電話:02-87712685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