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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條例第10條第2款資格認定申請書(重建工程必要融資貸款信用保證)

  • 發布單位:建照科
  • 聯絡人:建照科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100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如符合危老重建計畫係以自然人為起造人,無營利事業機構協助取得必要資金者,各級主管機關得提供重建工程必要融資貸款信用保證。

倘有融資貸款信用保證需求請下載申請書並依規定檢附文件後向本府提出申請,經本府核發核可函後再向金融機構申辦貸款事宜。


國土管理署公告之"危老信用保證基金簽約金融機構名冊"https://twur.cpami.gov.tw/zh/theme/main/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