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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建設-如何取得/考取社區管理服務人員(總幹事)?

  • 發布單位:建築管理處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一、應參加內政部營建署委託辦理受訓單位(協會、公會等)舉辦之32小時相關課程講習,並經測驗合格後取得證照。
二、目前桃園市代訓單位有桃園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地址:桃園區正光路423之2號15樓,聯絡電話:03-336-3896,網址:http://www.tybca.com.tw);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地址:桃園區中山路425巷3號7樓,聯絡電話:03-337-6556,網址:http://www.tbm.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