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
自民國70年代起,桃園市人口隨社會經濟發展及高度都市化而激增,建築型態也由農業社會的土地建物產權合一之平房建築,轉向產權較為複雜之公寓大廈型態,其住戶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日趨繁複,於管理維護上所產生的爭議也層出不窮,而居住空間之良莠影響市民居住品質感受最為直接與深刻;另考量本市建築物數量逐年增加,如以政府有限的人力實無法做有效深入之管理,仍然需要先藉由住戶自治再輔以行政資源等運作,較能夠達到事半功倍之成效,社區如能組成一個優質的管理組織,藉由積極打造自己的社區、家園及居間協調解決住戶間之歧見,以凝聚社區居民意識,打造真正安居和諧的理想居住環境。故為營造本市好宅環境,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立法目的,並提高公寓大廈管理效率與建構完整報備資訊,乃訂定本市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