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物規模達下列標準者應先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再申請廣告物許可證。 一、屋頂之樹立型廣告: 1.高度超過3公尺者。 二、地面樹立型廣告: 1.高度超過6公尺者 2.下端距地面不得小於3公尺或當地騎樓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