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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執行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收受土資場及民間建築工程分配原則

  • 發布單位:處長室
  •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建管處(土石方承辦人)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102~6103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1. 本原則為訂定本府執行「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交換作業實施計畫」,有關收受土資場及民間建築工程案件分配方式。
  2. 另有關「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交換作業實施計畫」之啟動、時間、作業程序等公告內容,請關注本府航空城工程處資訊。
  3. 依本原則相關分配收容量、期程、案件受理/抽籤情形均配合航空城工程處作業定期公布於本府建築管理處網頁並更新。

112.9.1更新
修正「 桃園市政府執行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交換作業實施計畫收受土資場及民間建築工程分配原則」。

112.6.20更新
因本府航空城工程處尚未訂定土石方收受總量,目前非公告受理出土申請階段。


如對航空城工程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交換之申請有任何問題,請向建管處施工管理科洽詢
本市土資場:承辦人蕭小姐03-3322101#6102~6103
本市民間建築工程:承辦人黃小姐03-3322101#610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