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處113年3月8日府都建照字第1130046739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管理資訊系統推動案,自113年7月1日起建築執照申請案將全面採本府自建系統-建築執照申請書表電子化系統(無紙審照版)執行,於同日起停用舊建築管理資訊系統申報端及審查端系統相關服務。
三、該系統停用後本府受理之建築執照申請案將全面改為本府建置之無紙化作業線上審查系統,該系統為雙軌制,可視需求自行選擇有紙化或無紙化。
四、本作業系統、操作手冊等下載請至網址https://building.tycg.gov.tw/upload/download_I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