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依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13 日)請於取得經濟發展局核准函文後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向本處辦理免申請雜項執照備查,相關檢附資料及申請流程如附件。有關太陽能核准問題請洽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如為公寓大廈,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辦理,應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及「公寓大廈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切結書」(如附件)。
法規依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13 日)
請於取得經濟發展局核准函文後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向本處辦理免申請雜項執照備查,相關檢附資料及申請流程如附件。
有關太陽能核准問題請洽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如為公寓大廈,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辦理,應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及「公寓大廈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切結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