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使用執照謄本(存根)申請應備妥以下證件及資料: 1、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及建物登記簿謄本(正反面 且需於空白處簽名蓋私章證明與正本無誤)。 2、所有權人為法人者另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需蓋公司大小章證明與正本無誤)。 3、申請人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名義申請者,請檢附管委員主委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影本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需蓋管委會及主委印章證明與正本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