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蔡姓偵查正偵辦詐欺案涉嫌貪瀆,疑挪用嫌犯被扣押金融帳戶內存款數十萬元,新北地檢署前天指揮搜索蔡的辦公室及住所,帶回蔡訊問,昨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聲押禁見獲准。
刑事局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陳報警政署予以停職。
檢廉獲報,刑事局偵七大隊第三隊偵查正四十八歲蔡姓男子,疑利用偵辦詐欺案職務之便,私自挪用被告遭扣押的金融帳戶內存款為己用,侵占數十萬元。
新北檢指揮廉政署及警政署、刑事局政風室人員,前天晚間搜索蔡的辦公室及住處,帶回蔡及一名證人調查。檢方訊後認為,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犯罪嫌疑嫌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昨凌晨聲押禁見獲准,持續釐清案情及涉案時間。
刑事局多名警官說,蔡在刑事局任職超過十年,擅長偵辦詐欺案件,績效不錯,因辦案仔細,常查獲詐騙集團金流;平常不菸不酒,沒什麼不良習慣,喜歡打桌球,未聽說有財務困難,對於涉嫌貪瀆相當驚訝。
刑事局表示,主動配合地檢署積極查辦,對員警違法零容忍,如確涉有不法,依法嚴懲絕不寬貸,並從重議處相關人員考監責任;要求主官、管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發現違法、違紀徵候積極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