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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危老重建計畫費用補助申請書表

  • 發布單位:建照科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100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為鼓勵民眾申請危老,取得重建計畫核准函後,如符合「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資格之申請人,請於受理期間檢附要點第6點規定應附文件,並下載申請書表依序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得申請每案以新臺幣五萬五千元為上限之重建計畫補助費用。

申請時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未主動據實揭露身分關係者,處新臺幣5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